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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5-03-11 10:41:43 来源:新华网

  3月10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受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委托,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受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委托,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忠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6人,出席172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决定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和10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审议中,代表们对报告和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委员长会议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9日全天和10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的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两个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刘俊臣作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刘俊臣说,到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269件议案,其中,代表团提出的26件,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243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268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件。内容主要集中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涉外领域立法。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就代表议案审议和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参与。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刘奇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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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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