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 > 深度解析

问题楼盘一房多卖引发矛盾

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一在建项目的咄咄怪事

时间:2020-06-29 16:13:06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建伟)近日,本报接到投诉: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一在建工程因开发商一房多卖,引发各方矛盾被称为“问题楼盘”后。6月24日,记者赶赴西峡县进行了走访调查。

1.jpg

  “问题楼盘”存在诸多问题

  6月24日9点20分左右,记者来到西峡县稻香西路和紫金北路交叉口, 在东北方向五十米左右,找到了反映人投诉的在建项目。此项目名称为“鑫林源”小区,始建于2013年,就一幢楼,分两个单元。目前能看到的层数是20层。小区不大,静悄悄的,看不到一个人。进入院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悬挂于楼房墙壁上的塔吊机。单薄的墙体支撑起几十米高、数吨重的钢架,让人感觉有些恐怖。施工工棚内干干净净,只在工棚外面有些简单的施工设备,凌乱地摆放着。

  走出小区大门,一位六十多岁的妇女,正在楼下照看孩子。记者走上前去问道“阿姨,这幢楼为何在上面又接了四层呀?”阿姨放下手中的孩子,告诉记者。“这房子问题可大了,据说违法了,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至于啥问题,我也说不清楚。不过,开发商一房多卖我倒是知道。一套房最多能卖给五家。老百姓交了房款,得不到房,便集体去市里、县里告状,拉条幅,放喇叭,声势大得很。然后就有相关部门来小区找所有已经入住的户主商量,答应再往上面接上四层,以化解矛盾。虽说这样施工,有安全风险,但不答应也不行呀,如果不答应,小区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会始终不到位。哎,买这个房,都后悔死了,停停盖盖七八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完工。这不,又停了,小区四周垃圾遍地,也没有人管。”

  上午十点多,带着对“问题楼盘”的诸多疑问,记者来到西峡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王锦根副局长告诉记者:“问题楼盘”的详细问题他并不清楚,只是在国土层面他了解到,“鑫林源”小区所占地块是于2012年4月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为其它商服用地,权属面积3735.20平米。后来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开发商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发住宅并公开对外售卖。这已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记者提到的相关规划问题,王副局长建议去市场发展中心采访主任张立林。

2.jpg

  

  “一房多卖”矛盾如何化解

  见到张立林主任时,已近中午。张立林首先肯定了“鑫林源”项目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规划方案,是违法工程。然后便介绍说,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链断裂,为化解债务危机,便出现了“一房多卖”现象,造成重房户75户。西峡县人民政府为化解矛盾,于2016年11月12日成立西峡县鑫林源项目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马俊(现任县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杨松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局。后因时间跨度长,解决问题又异常困难,调查小组便基本解散。最后就只有张立林主任和规划局另外一位同志了。四年间,两人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达到了领导“先解决一房多卖问题”的要求,那就是再往上续接四层,多盖一些房。这样就一劳永逸,彻底化解矛盾了。

  而矛盾真的化解了吗?

  一份“特别”的请示

  采访中,张立林主任出示了一份来信来访请示,并且向记者解释说:在化解“一房多卖”的矛盾中,他们每走一步,都非常谨慎,都会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得到了领导批示,才敢往下走。

  这份请示的内容为:2019年7月31日,南阳市卧龙区七里园乡赵庄村两村民赴市信访,反映:西峡县鑫林源项目购房户到市集访反映开发商一房多卖,原本设计建23层房屋现在只盖16层,后多次到西峡县信访反映,县政府成立调查小组后说让开发商续建几层解决购房户房屋问题,但至今没有解决。要求:尽快续建房屋,早日交房,并解决开发商一房多卖(重房)问题。此件呈上,请领导阅示。2019年8月2日。

  随后,相关领导做了批示,内容为:请景录、晓剑牵头,核准情况,提出意见,报各级研究,并做好解释和案件稳控工作。

3.jpg

  专家:“维稳”与“维法”,“维法”才是大局

  关于西峡县“问题楼盘”一事,记者与河南先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红兵进行了沟通。刘主任解释说:楼盘出问题终究是小事,执法、知法者出了问题才是大问题。明明知道是违法工程,却任由它违法下去,明明知道有失职或渎职,却不愿去追究责任,明明知道“一房多卖”已涉嫌诈骗,去不把当事人绳之以法,这岂不是更大的违法吗?名曰“维稳”,实则是打着“维稳”的旗号在践踏法律的神圣和威严。如此“维稳”下去,违法者的胆量只会越来越大。还哪来的稳?其实,相比较“维稳”,“维法”才是大局。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

标签:
编辑: 李志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