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闫廷)2月1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 张永军 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在“1571”工作部署中明确提出持续深化改革攻坚,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着力点。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2026年作为全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方案,尽快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能减则减、应放尽放、先减后放、网上办理,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护商的浓厚氛围。今年2月5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发布会现场。孙旭/摄
一是坚持对标先进。地区间的发展差距,表面上是经济数据、产业竞争力的差距,但根本在于营商环境的差距。《方案》借鉴和汲取了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比如,第6条,围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人防、工程建设、文物、能源、林草等9个重点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动下放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涉企服务。比如,第30条,实施产业营商环境专项改革,由自治区各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负责,逐条产业链梳理完善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细化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同联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梳理民营经济发展服务部门受理的问题、企业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类巡视督查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同步结合国家最新部署要求,逐项研究、逐项回应、逐项提出措施。比如,第17条,针对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提级执行或跨区域交叉执行等措施。比如,第2条,针对项目审批效率不高问题,提出将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联审联批和帮办代办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方案》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比如,第13条,明确提出,加快《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比如,第33条,明确提出,以经营主体感受为核心,开展涉经营主体政策实施效果定期评估工作,完善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对效果不明显的政策及时修订调整。
四是坚持系统推进。为确保《方案》落地见效,在配套通知中明确,自治区发改委建立常态化调度督办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解决问题全流程服务,完善跨区域、跨部门问题协调机制,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文物、能源、林草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本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方案,主动下放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涉企服务。盟市、旗县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提出规范招商引资、促进民间投资、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招投标、强化政府采购支持、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创新保障、开展新能源竞争性配置、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数智化政务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特别是要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机制优服务,提高网上政务服务、商务服务水平,做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聚焦打造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维度,提出营商环境立法、规范监管行为、规范涉企执法、畅通投诉渠道、清理拖欠账款、强化司法执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声誉等9项措施。聚焦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定位,提出推动口岸便利化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广度、拓展国内市场、加快自贸区创建和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保障外商投资等6项措施聚焦有抓手、可操作,能执行、可检验,提出实施常态化“微改革”专项行动、特色营商环境专项建设、产业营商环境专项改革等3个专项,以及营商环境监测、完善诉求解决机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强化工作统筹4项保障措施。
总体上看,《方案》的出台,必将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必将为推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让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在内蒙古办事顺心、投资放心、经营舒心、发展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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