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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双向发力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时间:2026-03-13 14:45:21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闫廷)今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魏文杰,在“优化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消费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直播带货发展迅速,已成为广大消费者重要的购物方式,直播带货作为数字经济的新业态,在促进消费、助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虚假宣传、数据造假、以次充好等问题,既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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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杰副处长回答本报记者提问。孙旭/摄

针对这些乱象,内蒙古自治区坚持“刚性执法”与“制度约束”双向发力。一方面,强化刚性监管,以专项行动保持高压震慑。我们组织开展了“净网清源”专项行动,精准整治直播带货乱象,2025年累计监测相关直播875场,下架违规内容15条,关停问题店铺5家,查处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共计166.44万元,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制度约束,以标准规范引导长效发展。我们推动出台了《内蒙古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明确了平台、机构、主播等各方责任,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从源头减少问题发生。

借此机会,也向社会通报一个近期查处的直播带货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为戒。在通辽市,我们查办了“通辽市荭人汇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该公司在某平台开设直播间,针对啤酒、果仁等17种直播商品,采用下单购买后退款、下单后不付款等手段,虚构直播间交易数据,对商品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此外在2025年7月至11月期间,该公司还针对多种直播商品,通过类似手段进行虚假宣传。2025年12月,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下一步,内蒙古将以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推动办法落地实施,督促各类主体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对直播带货领域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保持常态化高压监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会加强与网信等部门的协同共治,切实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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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袁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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