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闫廷)住房是民生之要,关乎千家万户安居乐业,更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4月28日,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六部门,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内建标〔2026〕26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群众住房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深刻转变,全链条发力推进住房品质提升,为全区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路线图。《行动方案》的出台,是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决策部署,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民生需求推出的重要民生举措,旨在破解居住痛点、补齐住房品质短板,让更多群众住上安心、舒心、绿色、智慧的宜居住房。
方案明确了全区“好房子”建设总体工作目标,锚定2030年发力冲刺:届时全区住房品质将实现大幅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全链条水平显著提高;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商品住房精准适配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老旧住房改造为“好房子”取得实质性突破,全方位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居住需求。

围绕这一核心目标,《行动方案》从标准构建、布局优化、建材选用、建造管控、服务提升、旧居焕新、科技赋能七大方面,推出19项具体措施,覆盖住房规划、建设、改造、运维全生命周期,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落地见效。
在“立标准”,完善标准体系方面,严格落实2025版《住宅项目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分类制定自治区新建住宅与既有建筑改造地方标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技术指南,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编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构建多层级、全覆盖的“好房子”建设标准支撑体系。
在“优布局”,提升住房品质方面,严把规划选址关口,优先布局交通便捷、教育医疗等配套完善的优质地块,强化土地政策保障,优化规划指标、落实容积率激励,优先保障“好房子”建设用地。同时深化住宅设计创新,精准对接不同群体需求,打造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宜居实用的住房产品,提升居住便利性与舒适度。
在“选好材”,夯实建设基础方面,聚焦高品质居住需求,大力研发推广高性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普及惠民利民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升级住宅设备系统,推广智能、绿色、安全设施设备,加快数字家庭建设,集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等绿色低碳技术,提升住宅全生命周期品质。
在“精建造”,做好建造管控方面,狠抓工程质量,开展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强化原材料管控与数字化监管,重点整治隔声、串味、渗漏等住房质量通病。严格执行建材先检后用制度,将实体性能检测纳入质量保证书,推广智能建造与装配式装修;创新交付模式,探索“先验房后收房”、推行“业主开放日”,严把住房交付关,强化质量保修服务。
在“提服务”,延伸住房价值方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健全社区、物业、业委会(物管会)“三方联动”机制,完善信用综合评价体系,打造智慧物业平台、创新智慧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向“基础服务+增值服务+社区治理”转型升级,鼓励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全方位提升居民居住满意度。
在“焕旧居”,改善居住环境方面,全面开展既有房屋排查评估,重点对2000年前建成住宅进行摸底建档、分类制定改造计划。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等多元化改造模式,同步升级消防、燃气、供水、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增设垃圾分类点等工程,筑牢居住安全、优化居住环境。
在“赋新能”,强化科技支撑方面,聚焦住房品质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加大低能耗、高性能建筑与建材技术研发力度。完善本地建筑产业链,推动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建材生产等企业向“好房子”建设系统集成转型,打通研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服务全链条,带动建筑产业整体提质升级。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刘建华表示,建设“好房子”绝非追求“大房子”“贵房子”,而是以群众需求为核心,切实解决居住难题、全面提升居住品质。下一步,内蒙古将以《行动方案》实施为抓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凝聚共建“好房子”、共享宜居生活的强大合力,让住房民生福祉更好惠及全区各族群众。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