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传统白酒市场进入存量博弈的“红海”,一个曾经被视为“小众”的品类正在悄然崛起。
中国酒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露酒涉企已超过5000家。尽管消费者对“什么是露酒”依然认知模糊,但这一品类却仍在狂奔,预计到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000亿元。
然而,与市场热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露酒品类长期缺乏清晰的文化定位与价值标杆。如何摆脱“药酒”的刻板印象?如何让千年技艺在新时代焕发生机?成为行业亟待破解的难题。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份建议给出了方向。全国人大代表、汾酒集团竹叶青酒核心技艺传承者、汾酒贮配一厂保健酒配制车间配制师郝持胜,提出了推动竹叶青酒泡制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提出以非遗保护为抓手,挖掘露酒文化内涵,引领品类价值回归。
这不仅是一个品牌的技术保护诉求,在行业观察者看来,这更像是竹叶青作为“露酒典范”“新中式轻养生引领者”,试图从文化根脉上为整个品类“正名”的一次冲锋。
“双重折叠”下的露酒挑战
作为在汾酒一线深耕40余年的“老工匠”,郝持胜亲身见证了露酒行业的起伏与发展,也对露酒技艺传承的痛点看得真切。
连续多年,郝持胜都在两会建议中聚焦露酒行业发展,建议深入挖掘中国露酒背后的多重价值,让传统露酒文化活起来。
在他看来,目前露酒的酿造技艺传承多为师徒相授、口耳相传、经验积累,非常依赖个人长期实践经验,传承效率低下;更为关键的是,如何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依然任重道远。
这份担忧,也直指露酒品类发展的核心命门。在当下的消费市场,露酒面临着尴尬的“双重折叠”:一方面,年轻人开始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各种养生混饮,品类热度攀升;另一方面,大多数消费者仍将露酒简单等同于“药酒”,对其文化内涵与酿造技艺的复杂性知之甚少。
如果仅是功能性的“泡酒”,露酒何以承载数千年的东方智慧?如果缺乏深厚的文化叙事,露酒又如何能在高端名酒阵营中占据一席之地?
以“双非遗”唯一性,为露酒正名
要破解露酒行业的发展困境,回答行业发展的核心命题,我们必须将目光投向竹叶青酒本身。竹叶青酒是露酒行业唯一的“双非遗”名酒,这份独特性,正是其引领品类价值回归的核心底气。
所谓“双非遗”,是指竹叶青酒的诞生,依托于两项传承千年的技艺:其基酒源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汾酒酿制技艺”,而其独特风韵与健康内涵,则来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竹叶青酒泡制技艺”。
这两者的结合,并非简单的工艺叠加。纵观其发展史,可以发现,竹叶青酒的酿造是一部不断融合智慧、实现跨越的史诗:
明末清初,著名医学家、大书法家傅山运用其中医学识对配方进行改良,赋予竹叶青“药食同源”的养生内涵;1975年,数学家华罗庚又用“优选法”对浸泡工艺进行科学优化,让竹叶青的传统酿造工艺实现了从经验到标准的跨越。
汾酒为本,草本为魂。从南北朝时期至今的1500余年里,竹叶青酒早已超越了“酒”的单一属性,成为中医药文化与传统酿造智慧深度交融的“活态载体”。
因此,推动其申报“国家级非遗”,对于竹叶青而言,是对品牌根基的加固;对于整个露酒行业而言,则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品类正名”。
当竹叶青的泡制技艺被纳入国家级的保护与认同体系,露酒将不再仅仅是白酒产业链上的一个副产品,而是真正能与白酒、啤酒分庭抗礼的第三大酒种,拥有独立且深厚的文化谱系。
以守正创新,引领新中式轻养生
传承双非遗、申报国家级非遗,是“守正”;而要盘活2000亿的市场蛋糕,关键在于“创新”。在这条路上,竹叶青正在身体力行,探索露酒破圈的“方法论”。
在“守正”层面,竹叶青厚植“双非遗”根基,通过梳理玫瑰汾酒、白玉汾酒等传统露酒系列,稳固经典产品基本盘,锁定核心消费场景精准发力。
在“创新”层面,竹叶青则改写露酒的刻板印象,品牌战略也从“中国露酒典范”升级为“新中式轻养生引领者”:在产品端,竹叶青探索独立的“汾酒+系列”,聚焦果香、花香等低度利口的方向;在营销端,数字化成为竹叶青触达年轻用户的核心武器,其推出融合历史文化元素的微信小游戏,成功在年轻群体中实现“破圈”。
行业的繁荣需要百花齐放,但品类的崛起必须有一个标杆品牌站在高处,去定义标准,去挖掘深度,去引领消费。今天的竹叶青,正在扮演这样的角色。
作为“新中式轻养生引领者”,竹叶青以两会建议凝聚行业共识,以创新打开市场局面,同时也站在高处引领着整个品类从模糊到清晰、从边缘到主流的文化叙事与价值认知。
未来,随着竹叶青酒泡制技艺“国家级非遗”申报的推进,以及“新中式轻养生”定位的深化,中国露酒行业将摆脱认知困境、实现价值回归,以更鲜明的文化身份和更现代的产品形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与消费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