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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发布提醒告诫函 遏制“天价”月饼

时间:2024-09-10 10:33:06 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中秋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中秋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发生,海南省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4年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价格和限制过度包装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全市月饼经营者,不要价外加价、哄抬物价、不得对月饼过度包装。

告诫函要求,各月饼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杜绝出现价外加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针对月饼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广告、语言、促销误导等现象,告诫函明确要求,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的销售价格。

针对一直以来存在的月饼过度包装现象,要求饼生产厂家、酒店饭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生产经营的月饼,其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经营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符合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或存在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户,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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