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任兵兵)5月29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通报了2022年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2年,山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明晰,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监督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力度持续加大,工作活力不断迸发,治理效能不断显现,构建了“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全流程、全链条、全领域履职模式,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山西省检察机关稳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帮教条件等因素,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550人、不诉635人,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戒,批捕233人、起诉346人,做到宽容不纵容。
山西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坚持用好社会调查制度,详细调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作为办案和帮教工作的重要参考。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620人次。开展心理测试与疏导1574次,引导其积极配合办案和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封存犯罪记录501人次,依法帮助轻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
山西省检察机关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8人,提起公诉901人。完善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和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案件439件,通过参加预审、现场勘查、案件讨论等形式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督办了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全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
山西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落地落实,携手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之伞。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