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冯举 □ 杨志远)近年来,四川省剑阁县江口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不断创新闻溪河、黄家沟、嘉陵江江口段等流域生态治理模式,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绘就“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水和谐”幸福河湖图景。
主动履职尽责,持续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链”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河段长,河长制分管领导为副河段长,河湖流经村域联村领导为镇级河段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村级河段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镇域河道分布主动靠前指挥、靠前调度、靠前推动,深入闻溪河、黄家沟、嘉陵江江口段等主要河流开展常态化巡河检查,形成河(湖)管理保护“一盘棋”工作格局。
坚持常态管控,持续打好河湖系统治理“攻坚战”
聚焦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充分利用“蜀水智巡”全省巡河小程序加大河(湖)巡查检查频次,严格落实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巡河职责,确保巡河全覆盖、责任无盲区、问题早整治,持续提升镇域河(湖)环境卫生质量。截至目前,江口镇已开展巡河32次,有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广泛宣传动员,持续拨动河湖生态环境“主旋律”
坚持将“七进”活动与“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紧密结合,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水污染防治等河湖长制工作力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海报、播放音频广播、发放宣传单册、转发微信资讯等方式,全面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责任感,营造全民爱水、护水、节水的浓厚氛围。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消费日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消费日报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消费日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消费日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消费日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消费日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7. 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37706